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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太國際資訊-最新消息
房客尋短變凶宅 房東無他法?

出租房變凶宅,怎麼辦?

房客若已往生,只能依房客的繼承人,
例如他的配偶,或子女等等來請求房價損害賠償。

值得注意一點的是
民法修法後已規定,
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,
以繼承所得到的遺產為限負責即可

比如說尋短房客,
他若只有十萬財產讓繼承人繼承,
那繼承人對尋短房客造成房價損害
則以賠償十萬為限

如果房客沒有財產,
則繼承人對房東的損害
就都不用負責

房屋相關連結在這

為怕上述問題發生
簽訂租賃契約時,
最好是找有保障的保證人
(怕官司贏卻拿不到錢
因為保證人要有不動產或薪資才可執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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